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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个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列入监管 非法转包、分包,借牌挂靠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11-11-17 浏览次数:

    (记者 叶余华 特约记者 陈鹏)为巩固招标成果,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确保政府投资工程质量上得去、工程进度快,自去年以来,我市将发包的430个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列入监管范围,促进了工程建设各方加强管理、依法建设、诚信履约。

    去年7月,我市出台了《泰兴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标后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中标单位进场时,建设单位应当认真核查,把好标后监管第一关。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身份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不一致,出现非中标单位进场,或发现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不得准予开工,不得支付工程款,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同时规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完成超过90%,经发包人同意,该项目负责人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一年来,我市始终把标后管理工作作为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把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如出现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除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黑名单”,并在“泰兴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公示。不良行为公示期间,该单位不得在我市范围内承揽工程。

    由于我市着力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标前、标中、标后的全程监督,全力打造招投标领域“阳光作业链”,至今年10月底,我市共发包430个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价34.6亿元,所有工程项目全部列入监管,建设各方主体都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实施过程管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牌挂靠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项目建设呈现出开工率高、资金到位足、工程进度快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