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邵志俊)市总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努力提升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市总工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查时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工作规范化。 二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基层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班组长的法律培训面基本达到100%;建立新进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提拔任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质;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 三是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活动载体,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维权服务相结合,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不断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自觉性;延伸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努力做到哪里有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就开展到哪里;重点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确保农民工在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能得到法制宣传教育和相应的维权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