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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引燃货车 谁来买单

2011-11-27 浏览次数:

    (记者 高卉妍)市民严新锦将货车停在路边时,车上的一台新洗衣机被烟火烧毁。事隔多日,竟没有一个人为此负责,这让他非常苦恼。

    11月18日晚8时许,严先生回家后,像往常一样将货车停放在大庆路原汽车东站治安岗亭东侧路边。大约半小时左右,货车突然燃起大火,幸亏发现及时,在消防人员和市民的奋力扑救下,没有造成太大的财产损失,但严先生帮别人带的一台新洗衣机被烧得只剩下发动机。

    “汽车重新运营最起码要重新补漆、做雨篷,至少要花费两三千元。还有一台新洗衣机价值1970元,人家已经把发票拿过来了。”严先生说,这次事故是因为在附近酒店婚礼上,有人燃放烟火,烧毁货车雨篷而导致的。

    为了保护现场,严先生已经好几天没有开工做生意了,他觉得这是酒店的责任,希望能找酒店讨个说法,“我想找酒店理赔,可一连找了几天,也没有什么明确答复。”

    随后,记者来到君悦大酒店,向有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火灾发生时,我们立即组织员工拿灭火器灭火,事实上我们也不知道是谁燃放的烟花,可是他却要求酒店来赔偿。”酒店办公室主任王海栗说,“酒店有明确规定,禁止在酒店范围内燃放烟花,那天客户吃完饭,自己摆在那儿放的。”

    目前,酒店方已经与当晚燃放烟花的两个客户取得联系,积极协调此事。王海栗说,“有一方表示不知情,他说放过烟花之后很安全,就回家了;还有一方说,过一两天回来,但他并没有承认这件事,所以我们老板一直在协调。”

    那么严先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记者咨询了博诚律师事务所的蒋永松律师,他解释,这属于一起民事侵权纠纷,受损者(严先生)理应找实际侵权人(燃放烟花者)进行索赔,因为侵权者是在酒店以外燃放烟火,所以酒店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是酒店可以协助受损者寻找侵权人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受损者可以直接求助法院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