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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班车实行安全告知制度

2011-11-27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陆建国 何永南)11月24日,记者从市交运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市将在全市所有班线客车(含通村客运)中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

    安全告知制度采取三种方式:标示告知,在所有市际以上班线客车内明显位置张贴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驾驶人员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的安全告知标识,在车身后喷涂监督举报电话;人工告知,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视频告知,根据安全告知内容统一制作了视频光碟,在车辆发车前进行播放。

    安全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客车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携带上车的危险品种类,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规定,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等;车辆安全应急出口及应急设施设备放置位置,讲解安全锤、逃生窗、应急车门开关阀和灭火器等工具的使用方法。

    为确保该项规定的落实,我市相关部门将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受理、协调旅客的投诉举报诉求,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事件,加强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