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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和白血病患者专项救助启动

2011-12-05 浏览次数:

    (记者 叶余华 特约记者 叶斌 志伟)自即日起,我市对尿毒症和白血病患者开展专项救助活动。这是我市第三次对尿毒症和白血病患者实施专项救助,受助对象已有1000多人次,累计救助金额近250万元。

    据介绍,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参加我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尿毒症和白血病患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县(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参合参保医保卡号、身份证复印件。农村白血病患者提供“一折通”卡号复印件;农村尿毒症患者提供建行卡号复印件;城市居民医保患者提供邮政储蓄卡号复印件;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提供职工医保卡号复印件。经镇、村两级调查核实后由乡镇(街道)民政科于12月26日前报市民政局。

    具体救助标准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市总工会核定的城市特困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至6级残疾军人),每人救助3000元;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每人救助2000元;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每人救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