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城乡之间,到处洋溢着文明的气息:红绿灯前,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公交车上,年轻人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斑马线上,看到老人走路不方便,就会有人伸出手来搀扶…… 这是文明城市创建产生的“文明效应”。 近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入推进,“我参与,我奉献;我受益,我快乐”和“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已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别,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年龄,都在践行着一个共同的目标: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大家都在为建设一个功能更完备、形象更美好、生态更优美、文化更繁荣、社会更和谐的新泰兴而努力着。 众所周知,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市上下的通力协作和全市人民的广泛参与。如今,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拥有巍然的高楼、整洁的街道、优美的环境,但这些只能说是具备了文明城市的硬件条件。文明不是悬挂出来的条幅,更不是喊出来的口号,市民文明素质的高低才是决定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因素。在城市的各个公共窗口、公共场所,人们不经意间的表现更能体现城市的文明。 我们在创建过程中必须牢记,“莫以善小而不为”,要善于从平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做到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不乱扔乱倒、不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不乱搭乱建,坚持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自觉学法律、循准则、讲规范、懂规矩,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不文明行为,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营造社会安定有序、环境舒适优美、家庭温馨和睦、邻里团结友善的和谐家园;自觉讲求社会公德,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规范,努力向英模人物和先进典型学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只要大家都把这些“小事”做到了,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就会越来越文明。 创建,没有旁观者。城市是个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迈开践行的脚步,把文明内涵外化为优美、利他、和谐的一言一行,自觉主动地做创建的倡导者、推进者、实践者、受益者、巩固者,做到心往一起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这样,我们的城市才会因文明而变得更加美好,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才会因文明感受更多的幸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