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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污点卡”变成“冤大头”

2011-12-08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特约记者 陈建明)随着信用卡日益普及,如今,一个年轻人有三五张信用卡已经不足为奇,但您知道吗,即使不使用信用卡,也会给持卡人带来个人信用记录污点。

    近日,家住河失镇的扈丹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在银行办理贷款时,却被告知有“信用污点”,得知这一情况后,她顿时傻了眼:自己从未使用过信用卡,更不可能出现欠款不还的情况,这信用记录的问题从何而来呢?

    12月5日,记者在市工商银行鼓楼支行见到了焦急万分的扈丹。“最近准备买房结婚,看中一套房子后,我兴高采烈地交了首付。哪知道办理贷款时发现我的信用记录不良,办不了房贷。”说到这,扈丹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收到一条短信,提示她的一张信用卡已欠款一百多元,要求她尽快办理还款手续。可扈丹却不记得自己曾在这家银行办过信用卡,联想到最近各媒体纷纷提醒读者注意别轻信诈骗短信,所以她就没当回事。

    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帮扈丹查询后发现,这些信用污点完全来自于她的一张从未使用过的信用卡,原来,一年前,当扈丹还在上大学时,曾经在学校办理过一张信用卡,由于从未使用,再加上当时班级一起办理,所以忘了有这回事,而这些累积的年费就成了逾期不纳的欠款,“当时是银行到学校统一办理的,就跟着同学办了一张,没想到现在出了问题。”事到如今,扈丹不由得懊悔不已。

    据了解,有着“第二张身份证”之称的信用记录,在个人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信用卡持卡人都像扈丹一样,“稀里糊涂”地办了信用卡,而后又“稀里糊涂”地背上了信用污点,直到申办房贷、车贷等银行业务被拒绝时,才恍然大悟。办卡时的稀里糊涂,很可能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影响,并且从目前的政策法规上看,公民的信用污点记录将长期保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对个人在金融信贷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那么扈丹的“麻烦”该如何解决呢?银行工作人员潘建富告诉记者,今年7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曾就《征信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信用卡未按期还款等“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条例规定为5年。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就应该予以删除。由于该条例还没有正式公布,所以,目前央行的征信记录中的负面记录是无法消除的。像扈丹这种情况,可到信用卡开户行开出信用证明,则贷款申请仍可提交,但她因为大意而产生的“信用污点”却仍然得保留数年之久。

    对于已经有信用“污点”的市民,潘建富表示,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去追究以前的信用记录,更看重的是近几年的记录,“目前我们国家规定的银行信用记录只记录24个月,所以,这些负面信息完全可以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除掉。也就是说,在还清欠款,信用卡不良记录在册的情况下,只要坚持准时全额还款两年,那么不良信用记录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除掉,同时你的个人信用也会回归到正常的状态。”潘建富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因为一时不慎而造成负面记录,千万不要立即销卡,因为销卡以后,征信系统就不再有新的信用记录产生,那么之前的不良记录也因为没有被新记录替换而将一直存在。应该在还清欠款后,继续使用24个月,用良好的记录将以前的负面记录覆盖后,再做其他处理。并不是目前很多人认为的,只要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卡欠款还清,然后再注销该卡,就能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这是不正确的。

    【新闻链接】日常关注很重要

    针对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银行工作人员还表示,市民应该从细微处做起,时刻关注自己的信用情况,比如经常回想自己在哪几家银行办了信用卡,是否按时还贷并及时缴纳年费。一般来说,办理的信用卡需要用户自行激活才可以形成年费,但也存在着集团统一激活的情况,因此提醒广大市民留心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同时不要办理多余的信用卡,或者把卡借给他人使用等等。

    据介绍,个人当前的信用情况,市民可以到人民银行泰兴支行查询。查询时,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查询时,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也可以授权他人查询,除带有效证件外,还需带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