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玉华)又到年终岁尾时,一年一度的公务员定期考核即将进行。公务员定期考核,由各部门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相关步骤开展,将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笔者发现,近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与公务员考核规定不相符合,应当引起重视。 公务员考核中的不良现象,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优秀等次论资排辈。有的单位在优秀等次评定时,搞论资排辈,将优秀等次按单位公务员级别的大小、资历的深浅,依次轮流,先领导,后一般干部;先资历老者,后资历浅者,这是一种“重将轻兵”的不良表现。二是重视年度考核,忽视平时考核。一些部门平时考核无台账,年底只能凭印象打分定等次,或者由领导圈定等次。无法保证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全面性。三是考核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馈。一些单位对考核结果反馈不重视,不履行考核程序中明确规定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的要求,使考核对个人的评价指导作用无法体现。 对公务员实行定期考核,是为了科学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为此,为保证年度考核的质量,各部门要对以上现象高度重视,在具体工作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提高认识。年度考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考核激发和调动公务员奋发向上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单位领导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促进工作出发,重视和领导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个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考出干劲,评出成绩,促进机关工作。 加强平时考核。平时考核重在记实,定期考核一年一次,平时考核为年终考核积累第一手资料,定期考核则是平时考核的提炼、概括、总结。如果离开了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则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年度考核一定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充分应用考核反馈机制。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每位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的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同时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