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辉云 刘恒)为谋取一己私利,利用国家对企业的补贴政策,想方设法骗取国家的补偿款,最终走上了一条铤而走险的不归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被告人陈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泰兴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没收所有赃款。 陈某是靖江市某船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为国家对钢制挂浆机船拆解有优厚的补贴政策,陈某从中发现了“商机”,产生了钻空子骗取国家补偿款的想法。在利益的驱动下,他购买了李某、杨某等人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6艘船舶的证件,随后,再通过购买其他旧挂浆机船冒充上述6艘原船进行拆解,并与船型标准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钢制挂浆机船拆解、改造、改驳合同书》,经过一番看似完美的移花接木,前后共骗取政府的拆解补贴资金184267元。 纸包不住火,自以为万无一失的陈某最终案发,并于2011年9月22日被执行逮捕。泰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某的致富美梦完全破碎,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