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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2011-12-20 来源:今日泰兴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陈海明 葛斌)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近年来,市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奖励扶持政策,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设立专项基金。从2009年起,市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每年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贴息、创业培训、招商引资等。

  二是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近年来,市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通过政策、资金、服务等手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力支持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安排200万元促进农民创业资金,安排200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资金,为企业发展增添助力;安排农民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200万元,充实兴源担保公司担保基金1000万元,提高其担保能力,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突出加大对医药、减速机等重点行业和旅游业、节能减排等新兴产业的支撑力度。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和运输物流业奖励资金3000多万元,推进三产服务业稳定健康发展;设立节能减排专项经费1200万元,引导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行业,积极引导和促进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四是积极上争资金。市财政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密切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主动支持和配合筛选、包装投资项目,努力加大项目申报和上争力度。据统计,仅2011年前10个月,中央和省对我市企业的财政补助资金达8000多万元。

  民营企业是支撑泰兴科学发展的主力军,民营经济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市工商税收收入累计实现139.45亿元,年均增长20.6%,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