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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2011-12-24 浏览次数:

    12月23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兆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李仁国、陈培才、吕炳生、王中先出席会议,副市长林楠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镇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补选倪斌为泰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市法院、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并颁发了任命书。

    张兆江着重就重点镇建设提出了要求。他指出,通过近两年的努力,重点镇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集镇面貌明显改善,集聚功能逐步提升,承载能力逐渐增强,较好地推动了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他同时指出,重点镇在建设和发展上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建设标准偏低,集镇品位不高;基础设施薄弱,功能不够配套;土地资金紧张,制约因素突出。

    张兆江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各重点镇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编制规划,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框架;建筑设计要适度超前体现特色,绿化美化要提高标准体现内涵,逐步提升集镇建设品位;要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城镇执法、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市政管护等一体化管理,实现集镇管理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化;要强化扶持措施,激发重点镇加快建设集镇的热情,以大投入推动集镇建设水平大提升。

    会议结束前,副市长林楠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