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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个规格药品本月明码标价

2011-12-28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本月29日起,药店、医院销售部分药品时,将有价格“上限”。12月27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省物价局日前制定和公布了阿莫西林、甲钴胺等104个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并将对它们实施最高限价管理。

    记者从公布的名单中了解到,此次实行限价的药物最高零售价大多低于100元,规格为12ml的珍珠明目滴眼液,每瓶最高售价为8.5元;规格为0.5g×45片装的银翘解毒片,最高零售价为6元;规格为150ml的强力枇杷露糖浆剂,每瓶最高零售价为11.2元;规格为100mg×60片的阿司匹林肠溶片,每盒最高零售价为34.7元。此外,记者注意到,此次新增的限价药物中,出现了一批1元左右的低价药物,其中规格为50mg的吲哚美辛栓剂,限价仅为每盒0.22元,而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毒口服液,最高零售价为1.6元。

    物价部门提醒,12月29日以后,市民在医疗机构购买这些药物时,可到物价部门网站比对价格,一旦发现高于最高限价的药物,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