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余华 特约记者 蔡晓东)下半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对涉农涉企财政补助补贴项目资金实行备案制,取得明显成效。至12月20日,报备涉农涉企项目146个,资金达2.8亿元。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及时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12起,涉及金额30多万元,对5人实行责任追究,有效制止和预防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按要求安排、分配、下拨资金行为,以及虚报、挪用、克扣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提高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能。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强农惠农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我市每年财政涉农涉企补贴项目多在200个左右,项目资金总额8亿元左右。为有效解决项目资金实施部门与监管部门工作上脱节问题,确保项目资金科学、规范、透明运作,我市规定:凡由市本级及以上各级财政投入的涉农涉企补助补贴项目资金,均须向市纪委、监察局上报备案。 “上报备案实行统一管理,归口上报,并在收到或下发项目资金文件的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刘新华说,项目资金由市有关部门及其管理单位安排落实的,由项目资金安排落实部门上报备案;项目资金由上级部门直接安排落实的,由市对口部门上报备案;市财政部门直接安排拨付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上报备案。上报备案时,将涉农涉企项目的名称、立项单位、批准文号、实施单位、实施周期、项目内容等,以及补助补贴资金的名称、来源、金额、拨付程序、安排落实等情况据实填表报备。 根据规定,市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涉农涉企补助补贴项目资金管理,财政、审计部门抓好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项目资金备案制的实施。市纪委加强对项目资金备案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以及执行备案制中隐瞒不报、虚报漏报、拒不整改等行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