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伦 通讯员 唐明生 蒋小明)日前,来自贵州的付某将一面“无私奉献 关爱社会”的锦旗送到市劳动仲裁院,感谢该院为他讨回了公道。 “本以为是外地人,在泰兴出了工伤事故,会遇到地方保护主义。谁知我打了个求助电话,竟迅速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付某笑容满面。12月初,市劳动仲裁院接到了付某的举报电话,称其在我市某乡镇企业上班时因意外事故导致手指受伤致残。考虑到付某是外地人,市劳动仲裁院立即启动劳动仲裁简易程序,在确认付某举报情况属实后,便于当天受理并作出仲裁,依法保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市劳动仲裁院以“五创五比五提升”为抓手,即创学习标兵,比履职水平,提升执行力;创服务模范,比岗位奉献,提升影响力;创特色品牌,比服务效能,提升公信力;创勤廉榜样,比公仆形象,提升感召力;创满意窗口,比群众认可,提升亲和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潜心提升调解仲裁新形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重要防线,也是群众诉求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创服务模范,比岗位奉献,以主动服务、高效服务、创新服务的成效,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领导满意,提升劳动争议仲裁的社会影响和部门形象。”市人社局局长肖荣告诉记者。 打开泰兴人社局网站,一张覆盖市、乡、村三级的调解平台网络清晰可见。今年以来,市劳动仲裁院健全调解机制,全力推进三级调解平台建设全覆盖,探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体制新模式,着力构建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调解终端平台。针对“一区四园”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高发地带,年初该院创新思路,在“一区四园”设立派出庭,充分利用乡镇劳动争议仲裁办事处原有劳动仲裁力量,整合相关资源,实行资源共用、共享、共利、共赢,为企业和员工搭建起方便、快捷、高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平台。 仲裁不是“马后炮”,而是“河前车”。为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该院创新服务模式,变“开庭审理”为“庭外服务”,变当事人“上访”为仲裁员“下访”,积极送服务、送政策、送维护、送调解进基层一线,随时发现、掌握劳资矛盾和苗头隐患,不断增强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今年,确定180家重点服务单位为联系点,定期走访,并确定泰隆集团、济川制药等5家企业为示范点,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发现企业有用工行为异常现象,提前介入,针对问题,完善方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近两年为企业解决实质性问题300多个。 截至目前,市劳动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69起,涉及人数达2041人,金额达3944万元,调解撤诉率94.8%,案件结案率99.3%,办案准确率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