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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政监察大队依法推进阳光执法

2012-01-07 浏览次数:

    (记者  蒋燕)1月5日,记者从市水政监察大队获悉,去年该大队按照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以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强化服务为核心,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管理行为。经过一年的努力,最近被省水利厅评为全省水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

    市水政监察大队主要承担全市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文和防汛设施的有效监察,依法查处水事案件、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负责全市河道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2010年以来,该大队加大水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张贴标语1500张、悬挂横幅18条,通过设立咨询台、召开用水大户、占用大户、乡镇分管负责人、各乡镇水利站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广造依法治水舆论声势,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

    该大队突出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落实水事案件责任制,加大水政监察考核力度,让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进行。同时做好防汛清障,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共清除鱼网渔簖50多处,阻水障碍物10多处。另外,依法查处水事案件和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去年以来,共查处各类涉水案件46起。严格按照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适用法律准确,处罚标的得当,多年来无一起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该大队先后15次在公安、海事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打击了长江非法采砂和非法吹填活动。一年多来,该大队共出动船艇20艘次,250余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8艘,没收非法采砂船1艘,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活动,确保了长江河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