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王汉平)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保证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好处,市财政累计筹集专项资金800万元,对每位在职在编的乡村医生给予每年10000元的工资补助,对各个村卫生室给予每年50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将执行基本药物的各项政策,建立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财政补偿机制和高效运转机制,并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社区居民,药品价格合理控制,医药负担明显减轻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据统计,从2011年3月1日全市31家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各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与2010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3%和6.4%,门急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与2010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1%和16%。仅2011年,市财政为该制度的实施,累计投入6650万元,用于补偿卫生院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而形成的药品收支缺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