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张卫荣)近日,我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2亿元企业债券项目(简称“12泰兴债”)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所集资金全部用于市(区)安置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以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实力。 本期债券期限为六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并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在国家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控制社会融资规模的新形势下,为获得国家发改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市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沟通,顺利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核准。 据了解,发行企业债券是运用现代金融理念,拓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城市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此次申请发债成功,拓宽了融资渠道,将推动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市场化进程,是我市破解资金瓶颈,保证重大项目实施的创新之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