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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1 奋发2012》:“低保”为三万多困难群众生活兜底 扩面增量 社会救助体系更完善

2012-02-07 浏览次数:

    2011年,我市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力改善民生,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月6日,家住虹桥镇新市村的李季章来到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领取了每个月220块钱的农村低保,准备拿这笔钱再办点年货。

    李季章告诉记者,他是一个人,马上七十岁了,政府给他办了个五保,一个月可以拿两百多块钱。

    200多块钱的保障金虽不是个大数目,但对于李季章来说,却无疑是雪中送炭。据了解,我市像李季章这样享受低保的特困户共有30085人,城市低保3654人,年保障金总额达到了6800多万元。2011年,我市坚持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月380元和230元,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惠泽困难群众。

    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证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兜底线和安全网。2012年,我市将继续扩大保障面,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提高困难群体的幸福指数。

    河失镇河头居委会的陈仁山今年78岁,膝下无子,老俩口相依为命,生活很是拮据。陈仁山和妻子王仁芳都是低保对象。前几年,地方政府为他们翻修了房子,逢年过节也去看望慰问他们,这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近年来,我市已经连续多次提高低保标准。2012年,我市将继续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低保标准与当地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

    市民政局副局长叶斌表示,他们一直重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影响,完善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2012年,我市还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力争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将临救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列入医疗救助对象,进一步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

    记者感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可不容忽视的是,我市仍然有部分困难群众徘徊在贫困线上,他们需要社会各界的关爱。随着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保障标准的不断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发展的成果将会更多地惠及困难群众。只要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幸福的日子就有了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