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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1奋发2012》专栏: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力

2012-02-10 浏览次数:

    2011年,市委、市政府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孤儿养育标准,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让他们与其他孩子一样成长在同一片阳光下。

    日前,在黄桥镇余家庄村,一幢三间两层的楼房正在进行墙面粉刷,房子的主人叫余国林,今年59岁。几年前,儿子和儿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双亡,留下了正在上学的孙子。余国林患有癌症,老伴又瘫痪在床。民政部门了解到他家的困难后,及时给余国林的孙子办理了每月800元的孤儿福利供养补贴。去年10月,市、镇相关部门加大救助力度,社会能人也伸出援手,帮助余国林一家改善居住条件。

    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成长需要,我市自2011年7月1号起,将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经过村居申报、乡镇初审、市民政局审核,截止目前,我市已有115名孤儿享受供养。与此同时,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慰问活动,2011年全市81名孤儿获得近20万元的资助。

    2012年,我市将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让孤儿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成果。

    日前,黄桥镇民政科工作人员兵分三路开展特殊困难未成年人信息采集工作,工作人员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核实,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有效。春节期间,我市针对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群体开展了慈善专项救助,救助的范围是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或服刑、重残无业,另一方离家出走两年以上且查无下落的人员。

    2012年,我市将立足于落实政策、统筹协调、争取资金,想方设法为孤儿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让孤儿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市民政局副局长叶斌介绍,2012年,我市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儿童共享信息化管理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记者感言】孤儿是最弱小、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也是最需要社会呵护和关爱的群体。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下一代的具体体现。对孤儿倾注关爱,不仅是人性光辉的显现,更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救助孤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相信社会各界能共同携手,发扬爱心,汇集善举,为更多的孤儿创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