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日前,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旧的居民身份证,也就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一代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我市“一代证”换领“二代证”扫尾工作正全面展开。警方提醒仍在使用“一代证”的居民,需尽快换领“二代证”,以免给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第一代身份证是我国从1985年正式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后,由政府向居民制发的身份证件。由于当时的制证技术、防伪方面都存在不少缺陷,一代身份证基本只能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术塑封而成,只能视读,不能机读,易于伪造,而且无法迅速、有效地对公民身份进行识别。由此引发的非法制售、使用“一代证”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与“一代证”相比,“二代证”优点明显,它是智能IC卡型证件,不但可以视读还可以机读,持证人的图像和身份项目等内容都是采用密码技术加密后存入芯片的,具有较强的防伪作用。 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并规定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通过换领、补领逐步实现。 鉴于我市目前仍有部分持“一代证”的市民尚未换领“二代证”,为确保明年1月1日前这些市民都能顺利换领“二代证”,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统一安排,将对持有“一代证”的市民集中换发“二代证”,同时开设“绿色通道”,对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居民的换证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签发及优先上传制证信息。 “居民申请、换领二代身份证都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管理中队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换发第二代身份证的工作进入常态管理,年满16周岁的居民,应当在年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但自愿申请领取身份证的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而就换领而言,居民因身份证期满、损坏、项目变更,或户口外迁等原因都需进行身份证的换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