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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食品,超市应醒目提示

2012-02-16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对很多人而言,“吃喝”是生活的基本。因此,前往超市采购商品是很多人的消费习惯。如果一下子吃不完你可得留意了,小心过期食品混在其中。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临界食品,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作出醒目提示。

    那么,市区各大超市执行情况如何,2月15日,记者跟随工商人员查看了这一新规的落实情况。

“临界食品”搭着卖

    如果不是工商执法人员的提醒,市民陈亚军如何也想不到,自己购买的两瓶盒装汇源果汁竟有一盒马上面临过期。原来,超市在销售即将过期的食品时,多采用“混搭”的方式,多数消费者却不知情。

    在市区一家超市,记者未发现超市将即将到期的食品放在专门的柜台内明示销售,而是将快到期的食品与刚生产不久的食品放在一起。对于快到期限的食品,商家一般会通过“买一赠一”、赠送小礼物等形式混搭促销。在酸奶等保鲜食品专柜,促销人员正高喊“买一送一”,两大盒某品牌原味、红枣酸奶加起来只要8.9元,这两大盒酸奶生产日期相差1天,距保质期还有五六天时间。而保鲜柜上的同款酸奶则因生产日期不同而“身价”不同,一种酸奶为8.9元,另一种14.8元。同样在面包专卖区,一款原价5元现价3.5元的面包,正在柜台促销,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这款面包的保质期距离过期只差一天。

    当记者向一位酸奶促销人员询问是否知道“临界食品”需作出醒目提示时,她却表示,“混搭”促销是大小超市的“潜规则”,从未听说哪家超市搞“临界食品”专柜。

市民呼吁早日执行

    “超市从来没有明说食品要过期才促销,只能靠自己留心了。一般来说,快要过期的奶经常会作为新鲜奶的赠品搭售,零食也经常是新旧搭在一起混着卖,所以我买东西一定要看准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才买。”经常逛超市的谢小姐总结自己的经验。她表示,因为奶类产品一般都买回去作为小孩和老人的早餐,所以她都会仔细挑选,基本上临近保质期一个星期以内的她都不会考虑。

    与谢小姐不一样,市民孙大妈则有另一种看法。“食品关键还是要安全可靠,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能打点折的话,我还是会买的。”孙大妈认为,提醒与否不是很重要,关键是提供的是安全可靠的商品。她说:“即将到保质期也就是说还没有过保质期,质量应该是没有问题。不过在价格一样的情况下,如果有更新鲜的,那肯定不会选即将到保质期的。”

    在采访中,虽然对是否购买“临界食品”看法不一,但不约而同的,大家对“经营场所应对‘临界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这一做法表示了肯定和期待。“如果仔细的人当然可以从生产日期上看出这些商品是不是临界食品,但对我们这些粗心大意的人却带来了麻烦。像我,隔个两三天就会来买点零食之类的,有时候回家个把星期忘吃了,拿出来看时才发现过了期,发现的早还好,发现不了我也就把这些过期食品吃下去。”市民马小姐建议,如果超市能把快过期的食品放在一个专门的柜台,既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又能让有需求的百姓购买方便,何乐而不为?

执行规范仍需完善

    百姓的需求为何得不到及时实施?超市相关负责人也有满肚子苦水:“即将过期食品”难以界定,因为不同食品的保质期相差甚远,标准很难把握。

    “工商局的做法虽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善举,但我们却不明白,如将‘临界食品’分别标识,那么怎样标识才算是醒目,目前不得而知;如将‘临界食品’集中放置,我们超市食品又分为常温、冷冻、冷藏等几大类,集中区域又须设置另一套设施,执行起来难度也很大。”该负责人表示,即使这些硬件问题都得到解决,但对于“临界食品”的定义,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各个商家对“临界食品”的理解各异。有的表示按照行业惯例,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就算是“临界食品”,但也有的认为,半年以上保质期的食品在到期前15天内需要公示;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临界期”;而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产品,还剩三天的时候就算是“临界食品”了。所以,这种方式不但不赚钱,对超市来说还不是一个经济实惠的管理方式。

    因此,多家超市负责人认同“新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初衷,但仍希望相关方面能够出台合理有效的执行细则。

执行虽难但仍需执行

    “虽然商家对执行这一要求有不少疑问,但法律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所以,即使不够完善,但各企业仍需按照要求实施到位。”市工商局城中分局局长顾宁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制定了《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要求县级及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工商部门一直重视对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种类的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他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该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确保所购买的食品新鲜安全。若买到过期食品,可拨打12315进行维权。”顾宁说。

    【新闻链接】什么是“临界食品”

    据了解,“临界食品”即快到保质期的食品。“保质期”则是指在该期限内,食品的性状、品质等都不会发生明显变化,这是厂家的一个承诺。而过了保质期也不意味着坏了,只是厂家不再担保。

    部分常见食品保质期

    肉食保质期:2天~1周。

    调味品保质期:3个月~1年。

    煮熟的蔬菜和谷类保质期:3~7天。

    乳品保质期:新鲜乳品冷藏保质期通常是7天,如果暴露在常温下,几小时就会腐败变质。

    奶粉类食品保质期:马口铁罐装密封充氮包装为24个月,非充氮包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塑料袋装为6个月。

    食用油保质期:通常的保质期是18个月,这是以包装未开封为前提的。开封后食用油的保质期会相应缩短,最好3个月内食用完。

    米面保质期:米面的保质期常温下是6~12个月不等。如果在北方,只要不放在高温潮湿的地方,储藏条件也正常,可以延长到24个月。但米面一旦发霉,绝不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