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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凸显民生优先

2012-02-16 浏览次数:

    (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王汉平)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确保民生投入增幅高于一般预算支出的增幅,在壮大财政实力中让基层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今年,我们将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处理好发展经济、财政增收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暂时可不实施的项目支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事业和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局长王克毅表示。

    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继续开展好一事一议奖补、省级农桥建设、村级转移支付等工作,支持新建农桥106座,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支持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及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农民增收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的推进力度,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繁荣。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重点保障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经费,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在2011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逐步达到省核定的比例。进一步加大扶困助学力度,向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发放生活补助。继续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确保乡镇医疗卫生机制健康运行。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制度。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优化就业资金支持结构和重点,促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型社会建设,扩大就业容量。注重提高失业者、退役志愿兵、大学生、残疾人和被征地农民就业水平,切实帮助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支持实施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全市养老保险全覆盖。继续推行《泰兴市被征地农民和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改进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平台软件,方便救助对象。切实解决特困人群免费殡葬、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问题。

    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牢固确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理念,全面实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大力支持全市文化建设、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等源头工程,支持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