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松岭)自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来,泰兴工商部门已经指导创建了324家。为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引领作用,该局针对部分示范店重创建、轻维护的实际,注重加强后续监管,打破荣誉“终身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审机制,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一是制定了“食品安全示范店”信用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由“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硬件设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等部分组成。 二是成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审小组,负责依据评审标准进行指导、评估、审核。 三是建立了示范店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将示范店的基本资料、各类许可证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等录入示范店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规定凡在抽检中被发现两次以上不合格食品的、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年内被消费者投诉两次以上食品质量问题且被查证属实的,对其信用减分。 四是建立考核制度。下一步,该局将通过量化打分的方式对示范店进行定期考核,对年度考核良好的示范店进行表彰、对考核基本合格的进行教育、对达不到基本分的予以摘牌。对于被“摘牌”的示范店,可以通过信用修复,给予知错即改的机会;对于确能改正错误、取得实效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复牌”并加强日常监管,从而充分发挥荣誉称号的典型示范作用,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店”名副其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