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亚东 刘松岭)2月14日,泰兴工商局城中分局接12315指令,反映消费者周某购买的某品牌便携式DVD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拍照取证等方式提取了第一手资料,并将相关情况与销售商蒋某进行了现场对接。 经了解,申诉人周某系残疾人,个人经营一家盲人推拿馆。发生爆炸事件后,情绪很激动,甚至想对蒋某采取过激行为。针对周某的特殊情况,执法人员一方面积极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另一方面,及时请消防部门察看爆炸起火原因,共同对相关损失进行评估,对经销商经营资格和货源证明材料进行检查。同时,还邀请泰兴电视台记者进行跟踪报道。通过执法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就责任、赔偿数额问题进行调解,于2月21日成功达成调解协议:销售方蒋某退还周某购买DVD货款850元,并一次性补偿因纠纷造成的误工费、财产损失、经营损失共1950元,合计2800元。 泰兴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认为,鉴于周某属弱势群体,工作中邀请新闻媒体跟踪采访,主动引入社会监督,既有利于纠纷的处理,对消费者、经营者进行消费警示,又对塑优部门形象、打造维权品牌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