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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四大机制维护职工权益

2012-02-28 浏览次数:

  (通讯员 邵志俊)市总工会积极强化利益协调手段,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发展权益保障体系,努力完善四大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坚决贯彻落实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的工会维权观。

  一是完善职工利益协调机制。以“双保共约”行动为抓手,依法强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强化领导、规范运作,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市独立建会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面达到了90%以上,16个乡镇(街道)和相关系统全部签订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协议,覆盖非公企业达85%。

  二是完善职工诉求表达机制。抓住劳动合同、职代会、平等协商这三个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模式,拓展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全市百人以上非公企业推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面达到了95%,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达到了100%,并在内容和形式上逐步深化,职代会向代表提案、代表民主评议企业行政和工会干部深化拓展;厂务公开向车间、班组公开稳步推进。

  三是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法推行企业劳调组织与工会同建制度,建立健全了市、乡镇(系统)、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培训聘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380余名,并通过建立劳动关系月报制度、预警制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预案等,力求及早发现、提早介入、主动协调、妥善解决。

  四是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为支持企业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泰兴市总工会专设20万元工会干部维权保障基金,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泰兴市企业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使用暂行办法》。为维护职工的生命与健康权益,市总工会继续深化争创“星级安全班组”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