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邵志俊)为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近日,市总工会与司法局决定建立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
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团,能更好地集合社会资源,帮助工会参与立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此外,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也相继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协调解决本区域、产业内的劳动关系矛盾及有关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