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老政府拆迁安置区最后一户顺利搬迁

2012-05-04 浏览次数:

  5月4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对老政府拆迁安置区最后一户顺利实施搬迁。

  上午9:30,在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市人民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对老政府安置区水关新村53号进行了搬迁,经过3个小时的紧张工作,该户相关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房屋顺利拆除。

  经省住建厅、发改委批准,老政府地块被列入2010年度拆迁计划,于2010年5月14日正式启动,共涉及动迁869户。至2012年4月底,仅剩一户未动迁,造成安置房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到近2000户、1万多人的回迁安置。在拆迁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搬迁。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程序立案、听证,经过大量细致的宣传、解释和调解工作,该户仍不配合,只能依法搬迁。随着拆迁工作划上圆满句号,安置房建设也将进一步加快。

  【短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协作,老政府地块安置区最后一户被拆迁户依法实施了搬迁。在该地块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人性化拆迁,得到了广大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对老政府地块实施依法拆迁,是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的迫切要求,是改善广大市民、特别是被拆迁户生产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更是我市“学赶苏南、跨越发展”,实现“争当苏中三个排头兵”的迫切要求,在拆迁补偿足额到位的情况下,个别被拆迁户仍以各种无理要求拒绝搬迁,不仅损害了自身的利益,更损害了大多数被拆迁户的利益,实施依法搬迁,是人心所向,必将得到全社会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