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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诚筑和谐——记省人民调解能手、济川街道司法所所长莫辉生

2012-05-06 浏览次数:

  (记者 张宏伟 通讯员 叶梅 陈旭霞)“哪里有纠纷,只要他到场,总能迅速地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近,济川街道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带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已成功调处了3起因建房、邻里矛盾和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

  他叫莫辉生,济川街道司法所所长、调委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4年来,他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起,先后多次获得“市优秀调解员”、“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和“省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基层调解员,只要敢于冲上一线挑重担,只要面对群众有真心,协调过程有耐心,处理问题有公心,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化解不了的纠纷。”

——摘自莫辉生工作日记

  去年8月9日,市某塑胶公司张某受公司委派赴境外分公司工作,不幸在夜班宵夜时吞下一根鱼刺,经送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遗体运回当地后,张家为善后事宜集结多位亲友到塑胶公司本部,提出众多赔偿要求,现场秩序一度混乱。得知消息后,莫辉生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直到当晚9点,由于双方分歧太大,约定第二天上午继续协商。第二天会议室里充斥的还是吵闹和争执,他一会儿安慰这边,一会儿调解那边,一刻都没有休息……直到晚上11点,双方才达成意向,由该公司给予张某家一次性经济补偿61万元,终于使这起由鱼刺引发的境外死亡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莫辉生说:“那次,虽然离开办公室时已是凌晨1点,饥肠辘辘、声音嘶哑,但我内心却无比欣慰。”

  “调解工作,依据的是法,包含的是情,一定要用法律说服人、教育人,用真情去打动人。”   

——莫辉生的工作格言

  2009年1月30日,对某玻璃厂和职工陈某是一个灰色的日子。这天,陈某在火炉操作中不慎被烧伤,并致终身残疾。后来因赔偿数额大,企业无力支付发生矛盾,这场纠纷持续了一年之久。在此期间,陈某亲属曾数次组织人员上访,严重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办公和企业的生产秩序。为迅速化解事件,莫辉生走访玻璃厂及伤者陈某20多次,请求双方亲属分头帮忙做工作,在公调、访调、诉调和联合调处近40次后,终于在2010年5月7日达成一次性解决协议。事后,他又主动对陈某进行回访,积极与街道、社保局和民政局沟通,为其做了伤残等级鉴定,落实了低保。现在,陈某家中只要遇到难事,他的妻子总是第一时间想到司法所,称司法所是她维权的“娘家人”。

  “没有显赫的地位,没有不凡的成绩,但我始终把群众的呼声当做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做第一考虑,把群众的利益当做第一选择,当脑海中闪过由谩骂到握手言和、由互相指责到相互谅解、由针锋相对到签字和解的那一幕幕时,一种成就感就油然而生。当一名人民调解员,我无怨无悔!”莫辉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