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文学)为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广陵镇从4月下旬起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对实施出台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出台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前,全面排查分析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评估预测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事端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推行‘党委政府主导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原则’。”该镇党委书记周建国说,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治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各村居和镇机关15个部门单位的实施风险评估责任范围,主要对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环境保护、医疗、教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镇村规划建设、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和对实施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内容进行风险评估,按照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听取意见、研判预测风险、作出评估结论、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跟踪督查督办、建立专项档案程序步骤实施。 该镇还对可以实施、暂缓实施、不予实施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进行界定,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广陵”建设考核范围。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存在重大涉稳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村居、单位,视情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或“一票否决”。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评估而未评估、弄虚作假等负有责任的村居、部门、单位的领导及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查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