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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新国标实施 执行到位尚需磨合

2012-05-16 浏览次数:

  (记者 庄磊)5月1日起,《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有两个“拆包验货”的规定最受关注:一是寄件时快递员要拆包检查;二是收件时收件人要“先验货后签收”。

  新国标实施已一周有余,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新国标”在我市的推行效果并不理想,正面临执行难的尴尬。

寄件要验货   双方都喊执行难

  根据“新国标”,寄件人寄件时应将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告知收派员。对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快递公司可要求用户开拆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对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快递公司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寄件人拒绝验视的,可不予收寄。

  5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申通物流和韵达快运在我市的办公网点。当记者告知工作人员要寄衣服等生活用品,且包裹已打包好不想再拆开时,申通工作人员仍告诉记者需要“拆包验货”,然后由快递人员进行包装。

  而在韵达,工作人员则表示虽然听说了“新国标”,但一般没时间做到每个快递都开包检查。“像这种看上去不是危险品的,我们一般都不开包,但如果发现包装有破损,我们就会打开重新包装。”

  一些快递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虽好,但执行起来有困难。“不少客户会提前将邮寄物品包装好,如果要求开包验货,大多数人会抵触。特别是邮寄一些私密性较强的物品,客户根本就不允许开包验货。所以要想把新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客户的理解与支持。”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小卫说。

  此外,一些发货量比较大的客户,比如淘宝卖家,也觉得“开包验货”执行起来难度大。有卖家表示,“我们每天的交易量都有上百笔,出货量很大,如果每件包裹都要由快递员来一件件打包,实在是太麻烦,我的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先验货后签收   代签现象仍存在

  “新国标”还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产品功能测试。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

  这项规定明确叫停了“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令人叫好。但是很多快递的寄送地址一般是小区物业、公司前台或单位收发室,快递员将快件送到后就会离开,并未与收件人取得联系。

  5月10日上午10点多,记者在电信局收发室看到地上堆了十几个包裹。一位保安表示:“我们只是帮忙收件,没有权利打开验货。如果收件人发现包裹被打开过,肯定要追究的。而且我们每天都代收很多包裹,每个都拆包验收也是不大可能的事情。”

快递安全与工作效率难两全

  5月11日中午12点多,圆通快递员骑着电动三轮车,风风火火上门送货。记者一开门,快递员就将已经撕好的快递单递给记者签收,记者要求先开包验货,对方不仅同意,还从车上找出小刀帮记者拆封包装。

  当记者询问是否知晓“新国标”出台时,快递师傅表示公司已经组织快递员对“新国标”的内容进行了业务学习,所以以往为了节省时间不让收件人拆包验货,现在如果收件人要求拆包验货,他们宁可耽误自己一两分钟也会保障收件人的权益。不过由于每天送件量大,少则五六十件、多则上百件,所以为了节约时间、保证工作效率,他们并不会主动提醒收件人先验货后签收。

  热衷于网购的黄女士,几乎每周都会收到快递,对于新出台的“新国标”,黄女士表示自己收到快递还是会习惯性地先签字。“我只有接到贵重物品时才会要求先验货再签收,快递员也会当场拆包,平时的小物件就习惯直接签字回家再看了。”

大家都来自觉执行“新国标”

  “新国标”对很多问题做了新规定,它的实施本身是件好事,可以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完善市场秩序,但是也确实会造成送件效率下降、“快递”变“慢递”,公司成本提高、效益受到影响等问题,同时,新规在执行上也不具备强制性,比如快递公司并不严格执行“拆包验货”或“先验货后签收”,做法虽然不符合规定,但是并不违法。

  作为快递公司,运送物件不仅要快速,同时也要安全,严格执行“寄件验货”的新规则,这不仅是为客户提供安全保障,同时也是塑造企业的自身形象。

  作为消费者,在寄件或收件时,如果能主动要求快递员当场拆包验视,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帮助“新国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