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孙春明)日前,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市涉企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根据《关于对涉企中介机构实行积分制量化考核的实施意见》(泰发改[2012]26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市22家重点涉企中介机构开展不良行为自查自纠活动。 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从中介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办事程序和执业行为、财务管理情况、收费标准及收费情况、原行政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情况等6大类27个方面的不良行为进行排查积分,各涉企中介机构对排查出的不良行为认真填写泰兴市涉企中介机构积分制量化考核不良行为自查积分表,及时报送市涉企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并按照规范要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不断规范执业行为。市涉企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近期将对各涉企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