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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12家大型商贸企业试行明码实价

2012-05-18 浏览次数:

  5月18日上午,鼓楼购物中心举行明码实价宣誓活动。

  今年1月份,省物价局颁布试行了《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对经营者的标价、促销等行为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做到明码实价,对交易条件相同的消费者不得实行不同的价格;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赠送购物券等。我市第一批12家试点单位包括综合商场一家,即鼓楼购物中心,还有四家超市、三家家电商场和两家饭店、两家药店。

  市物价局副局长严卫群表示,实施明码实价,将在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