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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2012-05-22 浏览次数:

    5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6名拟任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和自觉履法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仁泉、王克毅参加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仁泉作考前动员。他指出,实行任前知识考试,是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希望已经和即将走上部门主要领导岗位的同志,要以这次法律知识考试为契机,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全面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据了解,依照省有关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新一届人民政府市长,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我市《对提请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考试的暂行办法》,拟任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须参加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将在即将召开的人大常委会议上进行公布,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