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联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济川街道依法对江平路一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取缔。 该经营户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审批、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同时,经营户在店面房一楼销售烟花爆竹,在二楼以上开设旅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户进行取缔。 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共没收烟花爆竹104箱,这些烟花爆竹将进行集中销毁。市安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安监部门将根据全国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 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刘国祥表示,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他们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处2万到10万罚款,对非法经营的产品进行没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