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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制厂及周边地块两拆迁户顺利搬迁

2012-05-31 浏览次数:

  5月29日下午,市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水制厂及周边地块张某兄弟的住房实施司法搬迁。这两户位于拆迁安置范围之内。2010年4月以来,市人民法院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两户依法立案、听证,并组织拆迁人多次进行调解,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但张某依然提出过高补偿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市人民法院坚持"依法、阳光、和谐"的拆迁原则,在充分审查程序和人性化的基础上,依法核准了补偿款项和产权调换方式,并依法实施司法搬迁。

  现场的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地块2009年1月份公告就上了墙,这一户不拆影响了其他拆迁户的交房,所以这一次强拆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施工方代表也认为,本来这个安置房早就应该交付了,所以这一次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了强拆,我们表示将保质保量,把安置房建设成高标准,让安置户得到满意。

  本台短评: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昨天,市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周密部署、紧密配合,对水制厂及周边地块2户被拆迁户成功实施了司法搬迁,周围群众拍手称快。在该地块的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坚持"依法、阳光、和谐"原则,深入、细致、耐心地做好工作,针对弱势家庭启动救助机制,给予人性化关怀,但仍有少数被拆迁户置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于不顾,置城市建设的大局于不顾,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法实施司法搬迁,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维护了公平正义。迄今,该地块仍有少数被拆迁户未能签约搬迁,造成延陵桥北侧引桥无法实施和长征路北延全线无法贯通,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形象的提升,希望被拆迁户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服从、配合、支持城市改造建设,为建设幸福美好泰兴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