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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关于开展第三届"十佳村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5-31 浏览次数:

  为大力实施农村党建"领头雁工程",进一步激发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发展富民、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鲜明导向,今天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十佳村党组织书记"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范围是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三年及以上。

  评选条件有:1.政治素质好。2.工作业绩好。3.服务群众好。4.工作作风好。5.廉洁自律好。

  评选活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整个活动自即日起正式启动,至6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