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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现场追踪:农村房屋产权登记须依申请办理

2012-06-02 浏览次数:

  在上一期的《行风热线》中,河失镇刘官村村民朱某打来电话称,想给房屋办房产证,不知道如何办理。5月28日上午,记者跟随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实地了解情况。

  在刘官村三官一组的朱某家中,他的侄媳妇滕兴妹告诉记者:“当时缴了20元手续费,可到今天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据刘官村党总支书记王进寿介绍,2006年乡镇撤并时,按照市国土局的相关规定,村里统一对农村土地、宅基地进行核查,必须重新核发土地使用证。他说:“凡过去有老土地使用证的,镇土管部门统一办理,更换新的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帮村民办过房产证。”

  根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登记,要凭土地使用证明、身份证明和合法的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到所在地乡镇村镇建设站或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然后由市房管局受理审核发证。“房屋产权属于个人物权,村委会一般不会代为办理。”河失镇村镇建设服务站站长季琳解释说。

  面对专业人员的解释,朱某点了点头。市房管局党总支书记戴兴武补充说:“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到村镇建设服务站去。他们会给一张办证须知,你一看就明白了。”

  近年来,农村地区村(居)民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意识越来越强,但不少村(居)民不了解办理程序。市房屋产权监理所所长表示,今后,他们将加大对这一块的宣传与服务,为农村居民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提供方便。(记者 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