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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管理局答市民问

2012-06-02 浏览次数:

  李先生:下一批经济适用房何时申请?

  答:目前我市腾飞路保障房项目正在紧张建设过程中,近期没有竣工房源,加之2011年符合条件需要轮候的户数较多,2012年无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工作计划。

  陈先生:兄弟俩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土地证和房产证相互出错,怎样改?

  答:陈先生应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土地使用权更正登记,然后再到房管窗口办理房产更正登记,所需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权利归属或者权利内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

  朱先生:我家住河失镇刘官村,多年前将批建手续交村办理房产证至今没有结果。

  答:对于集体土地上自建房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可以携相关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和合法规划建设手续到所在地乡镇村建服务站或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登记。由于朱先生称多年前将批建手续交与村组,时间久远,情况复杂,我们将联系相关部门,查找相关的申请材料,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实地了解情况,以便帮朱先生拿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案。

  殷女士:农村自建房怎样办房产证?

  答:需提交如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张先生:我居住在好多年前建设的城郊小区,符合“两证”补办的条件,前不久刚拿到房产证,发现房产证登记面积与房产的实际面积不符,为什么?

  答:2009年市人民政府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规划区内部分村(居)民已建房屋补办“两证”的意见》(泰政办发[2009]159号),文件规定违规成片开发建设的房屋统一按建筑密度40%,容积率0.8的指标测算确定可补办的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因此,与实际建成的房屋面积肯定不符。

  王女士: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我大哥的,但规划建设手续是我本人的,能否办理我的房产证?

  答:《房屋登记办法》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的房屋登记必须遵循“先地后房”的原则,王女士须先到国土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然后携相关合法手续到所在地乡镇村建服务站或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

  高先生:自己多年前考取大学一直在外地工作,户口也在外地,能否将老家兄弟农村的房产权转让部分给我?

  答:不可以。原因是:该房产为其兄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受的宅基地批准建成的,高先生并非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受让人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季先生:房产证上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什么与批准的土地面积及实测面积不符?

  答:房产登记面积为规划建设许可证所批建的面积,批准的土地面积为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依据,实测面积为房屋现状实际建成的面积。(记者 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