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在河失镇河头居委会启动。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发证后可以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摸清农村土地的利用状况,有效避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有助于提高农民的产权意识,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积极性。 今年我市首先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用2—3年时间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