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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试行“党误政误”公开

2012-07-10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周琴 特约记者 鞠连生)“啥事情都公开了,全部摊在阳光下,群众的猜疑少了,大家心气顺了,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更足了。”家住新街镇的鞠大官如是说,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完善工作效能督查机制,新街镇试行“党误政误”公开,党员干部作风得到切实改进,工作效能得到明显提高,在群众中引起较大反响。

  “党误政误公开”内容:工作决策中出现的失误或错误情况、工作落实中出现的延误和耽误情况、群众反映的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或有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做法等;公开形式:通过会议、党务政务公开栏、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予以公开;公开范围:根据工作需要视具体内容和情节而定,分为向社会公开、一定范围内公开、本单位公开等。

  该制度规定,镇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公开“党误政误”的同时,要明确相应的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报镇党委、镇纪委备案。镇纪委负责督查整改情况,经验收整改到位后,方可进行“党误政误”“注销”。该镇纪委负责人说,如今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了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了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上,老百姓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编后话】“政误”公开才能赢民心

  政务公开本身就包含“政误公开”,但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们总会将自身所犯的错误掩饰起来,这不能不说是政务公开的缺憾。新街镇大胆推行“党误政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批评监督,这种自揭“老底”的勇气和精神是对事业高度负责的表现,是难能可贵的。

  政误公开其实并不会影响部门和领导的形象。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可能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在执政过程中,有失误是在所难免的,也是客观存在的,敢于承认自己的失误,在百姓面前亮丑,作自我批评,是为官利民的正确态度,也是对人民负责任的表现,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赞赏的。

  实践证明,政务越公开,办事越透明,就越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能力;“政误”越公开,越有利于减少暗箱操作和防止不正之风,越有利于推动政府作风的转变和办事效率的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干部,不但不会在群众眼里损害形象,失去信任,反而会让群众更加尊敬!有这样的干部,群众放心!有这样敢于认错的镇、村组织,才是公众们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