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松岭)近日,泰兴工商局在网络交易平台监控时,发现并查处一起网络销售假冒减肥食品案件,查扣假冒某品牌减肥食品1073盒,涉案电脑主机5台,案值14万余元。 经查实,戴某和吴某没有正当职业,他们发现网络营销方式相对方便快捷、成本较低,于是自作聪明,决定利用网店销售相对“无痕”的“优势”兜售假冒商品,寻找一条敛财“快车道”。两人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情况下,频繁租用某网站店铺,以10元/盒的价格从网上购进假冒的湖南某制药公司的某品牌保健品,再通过租用网店以138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从中牟取暴利。 据当事人交待,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监管,他们玩起了“马夹秀”。他们从某网站搜寻信誉高、销售量不大的商铺,以较低的价格进行租赁,利用这件看似华丽的“马夹”进行非法经营,坑害消费者。一旦因消费者投诉、信誉度降低,被网站“拉黑”后,再寻租下一家店铺,穿上另一件“马夹”,转移“阵地”。不曾想,他们在刚换上第39件“马夹”粉墨登场时,就被工商部门的“火眼金睛”识破原形,再也遮不住丑恶行径。 泰兴工商局孔兵局长介绍说,保健类食品网络交易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隔空”销售、质量低劣,消费者只能通过文字、图片、聊天工具等途径得到商品信息,使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急于改善自身状况的心理,对产品的成分、效果、产地等进行夸大和虚构,借机销售价高质劣甚至假冒伪劣的产品。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经营者多用虚拟网名注册,至于其真实身份、住所、是否注册登记、资金规模及履行偿付能力等关系交易安全的信息不明,因此在取证上难度较大。虽然在网上购物相对便利,而且价格优惠幅度大,但选择从网上购物时,首先要保持理性的心态,一些高档品牌产品的价格不可能因为是从网上销售,就会大幅度的降价。其次,正规网店会在其主页上公示相关证照,消费者要认真查看,主动索取购物凭证,与商家约定产品售后事宜。最后,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QQ、MSN等聊天内容、电子邮件都可作为订货证据,卖家就商品和服务做出的文字承诺,也可作为维权时的凭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