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袁宏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引领新一轮财税改革向纵深迈进。继今年1月1日上海先行之后,我市目前已启动准备工作,有望在10月1日起正式运行。 据国税税政部门介绍,我市“营改增”主要涉及“1十6”行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重复征税因素,减轻服务业的税负,而且有利于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调整。对于先行试点地区来说,实质上也是一种区域性税收优惠。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地区纳税人可以抵扣税款,非试点地区纳税人也可以抵扣税款,明显增强了本域服务业发展的竞争优势。 “营改增”表明了党委政府不再像过去那样仅仅关注财政收入的短期利益,更具有注重投资吸引力的长远眼光,为全市赢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国税局局长朱勇表示,将充分认清试点的重要意义、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用好政策,放大效应,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