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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2012-08-27 浏览次数:

  从10月1日起,我市统一实施“营改增”试点,按照批准的试点方案,涉及企业712家,这些企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减轻企业的总体税赋。

  8月26日下午,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来到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向企业财务人员讲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注意事项,为企业解疑释惑。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2009年增值税转型之后,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我省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按照批准的试点方案,我市涉及企业达712家。从10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泰兴国税局副局长叶广德介绍,在当前经济运行趋缓的形势下,这对减轻中小企业和制造业的税收负担,增强服务业的竞争优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试点工作还明确了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目前,“营改增”试点方案已经确定。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我市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正顺利推进。地税系统已将各项征管数据传递到国税系统;国税系统将9月底完成业务培训、纳税人确认、发票发售、硬件安装以及征管系统软件开发和升级工作,确保纳税人在10月份开票、11月份能够正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