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补助是我市近年来实施的实事之一。从本月起,这一补助的范围将扩大到全市孕产妇,补助金额提高到1500元。 这几天,家住济川街道大生村的村民戴安君很是开心,5天前,她在市中医院顺利产下了宝宝,在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医生告诉她,根据刚刚出台的政策,她可以享受到1500元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实施对象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具有泰兴市户籍(夫妻一方)、在本市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补助标准为1500元。凡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按实补助;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按定额标准补助。参加生育保险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按原渠道补助标准执行,不享受该定额补助。 自2008年起,我市开始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贴。2008年补助对象为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补助标准为300元;2010年补助对象为所有农村孕产妇,其中参加新农合的补助550元,没有参加新农合的补助400元。今年9月1日起,补助对象扩大到全市孕产妇,补助标准也统一提高为1500元。这项政策实施四年多来,我市共有近2万人次获得补助,总补助金额达7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