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备案监管涉农涉企财政资金取得实效

2012-10-19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顾仁庆 张爱国)记者日前从市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在去年下半年在全省率先对涉农涉企财政补助补贴项目资金实行备案制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对涉农涉企财政补助补贴项目资金的备案监管制度,确保财政补助补贴项目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目前,我市18个部门报送备案的103个项目资金245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及资金5亿元。

  根据规定,凡由市本级及以上各级财政投入的涉农涉企补助补贴项目资金均须备案。同时明确,采取备案审查、专项检查、委托检查、跟踪检查、专项调查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将备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以及执行备案制中的隐瞒不报、虚报冒报、拒不整改等行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建立起主体明确、重点突出、协作联动的监管机制。”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刘新华表示,市纪委、监察局主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以及执行备案制度中隐瞒不报、虚报漏报、拒不整改等行为进行查处问责。财政、审计部门主要抓好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组建涉农涉企资金审计专业团队,将重要项目资金审计前置,变逆向延伸审计为全程跟踪审计。同时,建立涉农涉企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专项纪律保障机制,出台市纪委委员巡查督查、市纪委常委会督查点评等5项监督检查制度,使监管工作覆盖项目实施全程,并依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成涉农涉企项目资金信息库,推行电子实时监察。

  刘新华介绍,通过采取备案审查、专项检查、委托检查、跟踪检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项目资金实施全程跟踪等手段,我市重点对资金安排是否符合项目投向要求,分配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发放是否规范,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违规列支、转移侵吞等行为,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和人员在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情况等进行了备案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已先后就水利改革发展资金、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实施专项监察6次,发现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12起,追回违纪违规资金300多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