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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未换“新装” 执行仍各自为政

2012-10-23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卢怡)眼下,网购已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带动了快递行业的发展,而快递单在快件丢失、损坏的时候是最有用的索赔依据。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快递运单》国家标准,对快递运单信息、协议、赔付标准等诸多问题进行规范。然而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虽然该标准已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我市多家快递企业目前并未更换快递运单。对此,市消协提醒,市民在快递物品时应尽量办理保价手续并选择口碑较好的企业。

  快递公司:未收到总部通知

  “听说过新标准实施的消息,但目前仍在使用原单据,换单据时间待通知。”昨天在市申通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随后,记者采访了圆通速递物流的一位工作人员,他也表示,圆通的快递运单在正面做了微调,填写的数据更细致,但是整体并没有更换,至于接下来会不会根据国标更换快递单,他表示不清楚。

  而这样的回答在我市多家快递公司多少都有些类似。同时,这些公司的快递运单基本都是由自家制定,虽然部分内容大同小异,但是针对保价费率和赔付标准的内容则较为混乱。

  作为用户与快递公司的“合同”,快递运单是记录快件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重要单据,也是用户对快递企业服务监督的重要凭证。据了解,目前国内快递公司使用的快递运单均由企业自己制定,运单正面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印有收寄件人、地址、物品、重量、资费等,背面的快递服务合同或契约条款各不相同,主要集中在未保价的赔付标准上。记者查询了几家快递公司的运单背面发现,各家赔付标准不太一样。例如,申通快递运单背后的《快递服务合同》中提到,如托运人(寄件人)对交寄快件物品选择不进行保价,则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其支付快递费用的5倍。选择不保价服务品种的,如交寄快件物品毁损灭失,按照双方在快递详情单上的约定进行赔偿,如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最高赔付标准不超过托运人(寄件人)已支付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圆通速递运单背后的《国内快递服务协议》中提到,未保价快件赔偿限额为资费的3倍;而宅急送运单背后的《运单契约》中提到,寄件人未办理保险或保价的交寄物发生丢失或破损等,承运人受理的标准快递产品最高按运费的3倍赔偿,经济快递产品最高不超过每公斤20元。也就是说,一旦货物发生损坏、丢失,这些快递公司将会按照自己公司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相应的赔付。

  消协:收到快件应留底单贵重物要保价

  有分析指出,市场上数千家快递公司良莠不齐,而且运送的货物不同赔付的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别,很难就赔付标准等问题做出统一的规范。事实上,在今年5月快递新国标实施后,在“先验后签”等规范上同样出现了执行难等问题。

  “今年5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对快递寄收要求先验后签,但实际我们收快件基本上都一签了之,也不会特地浪费时间去看看快递有否损坏。邮递工作人员就更别说了,整天那么忙,哪有时间一个个的去查看物品。所以,我认为这次出台的《快递运单》国家标准执行起来也是‘凶多吉少’。”市民朱淑芳说。

  为何市民对国家标准存在疑惑和不信任呢?记者了解到,其主要原因还是此类国标属推荐性的行业标准,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因此执行难度较大。

  “《快递运单》国标属于国家推荐使用的标准,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实施,因此对快递公司而言,他们有选择权。尤其是因为不是强制性标准,即使快递公司不执行,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周峰告诉记者,在人工、运营等成本不断上涨的压力下,一些快递企业也是从多方面节约成本,更换运单、增加硬件、增加流程等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营运成本,快递公司执行的积极性并不高。

  “快递运单是记录快件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重要单据,是开展快递业务时双方签署的一份服务格式合同。快递公司的运单正面为快件发送收件的基本信息,背面则是快递公司的具体服务协议,但不少消费者表示,很多时候并未注意到协议细则,有时候收到快件就把运单扔掉了,这为日后出现纠纷需要索赔埋下了隐患。”周峰提醒广大消费者,邮寄快递时尽量选择口碑好的快递公司,并保留好回执单,先验货再签收,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另外,在寄递贵重物品时,最好主动办理保价手续,一旦物品丢失、损毁,可以按照物品的实际损失赔偿,否则只能接受运费几倍的赔偿或走法律程序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