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史丽娟)很久以前就在思考“公务员”这个词的内涵——一种职业,一种身份,一群人的代名词,一份人们趋之若鹜的工作,一只让人衣食无忧的饭碗……最终,思维的触角还是落到“公务员”这个词本身。公务员,顾名思义是“为公而务”的工作人员。 为公而务,为的是“公”。“公”就是“民”,“民”就是“公”。为公,就是为国家,为社会,为大众,而人民群众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终的决定力量,所以,为“公”就是为“民”,就是为广大的人民群众。这就要求公务员首先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公务意识和公仆意识,这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首先,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公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对党、对国家、对事业的忠诚;其次,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福利,是每个公务员的崇高使命;再者,公务员是为公共事务提供服务的,是民众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公务员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已经不是一般的工作态度、工作方式问题,而是关系到党的建设、政权巩固的根本问题。这是公务员政治素质必须具备并不断提高的重要性所在。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事,以公共利益为自己的信仰,以谋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职业标准,这应当成为每个公务员职业道德和精神构筑的基石。失却了这些,偏离了这些,公务员这一职业将丧失最亮丽的基色,没有了本色,任凭再多的描绘,也涂抹不出真实和精彩。 为公而务,务的是“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皆成于实。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都要抓落实。每个公务员都要把“务实”作为自己的目标和责任,工作中要全力以赴,勤勤恳恳,恪尽职守。一要真心实意、少讲空话,为民办实事。“实”与“虚”相对,是真真正正的实绩,还是虚虚幻幻的泡沫?是踏踏实实在干事,还是漂漂亮亮喊口号?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实与虚不只检验作风,更照鉴人品,考量党性。只有思想实、干事实、为人实,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如果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待人做事不实在、耍滑头,就干不好事业、得不到拥护。要高度关注民生,真心实意体恤民情,深入群众体察民意,围绕群众最直接、最迫切、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每年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二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为民解难题。古人云:“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迈入了发展的新阶段。新阶段最为突出的新特征是:发展的基础更为雄厚,发展的环境更为复杂。面对广泛深刻复杂的变化,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尤其是当前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实则有成”,为公务实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重要表现。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工作本领,用踏实的工作作风、开拓的工作热情、一流的工作业绩,才能向国家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履职答卷。 为公而务,务的是“廉”。《广雅》中说:“廉,清也。” 廉洁从政是对每位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公务员的一个考验。务“廉”就是要公私分明。“清廉”就是廉洁奉公,就是公私分明。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公务员必须坚守的行为准则。“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如果说公而忘私是崇高境界,那么公私分明就是公务员基本的职业操守。“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个人与公家不分,“小家”与“大家”不分,一旦摆位不正,公私混淆,就会私欲附身,贪念横生。分得清公与私,心中无私念,无私欲,就不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务“廉”就是要公平正义。“公生明”,公正便能明察事理,便能不偏私,不分亲疏厚薄,不偏不倚,秉公执法,不徇私、不偏颇、不枉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人们常说公正与廉洁是对孪生兄弟,有廉洁就会公正,有了公正,自然也会廉洁。心中有公正,处事就公平,说话就公道,谋事就会眼界宽、思路广。 公务员必须大公无私,秉公去私,把它作为政德的根本要求,作为检验一个公务员是否合格的根本标准。只有常思公平之义,常怀清廉之心,用好手中权力,不偏不倚,方能兑现承诺,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 公务员,为“公”而“务”,只有牢牢守住自己心灵的一方净土,实干为民、服务群众,才能浇灌出自己事业之树的枝繁叶茂和花团锦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