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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调高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安置金

2012-10-24 浏览次数:

  10月23日,记者从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我市重点征集文化兵,并调高义务兵的年优待金和退役安置金。

  今年我市征兵突出高学历青年,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年龄标准: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岁的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市征兵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武部副部长丁杰介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此外,今年,我市对义务兵的年优待金和退役安置金进行了调整。2012年的优待金标准由2011年的6010元提高到每年10530元,退役安置金由2011年的21039元提高到35086元。只要参加入伍,不论城乡,家长每年可到乡镇街道民政科领取优待金,两年一共21060元。丁杰介绍,参军两年退伍后,加上安置费35080元,当兵两年共56000多元,如再加上两年的津贴费13000元,当兵两年总共可拿到近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