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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两个月内别忘申领保险金

2012-10-27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 通讯员 郭兆文)“2010年我下岗,当时办了失业证,我想知道是不是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日前,市民朱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咨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事宜,记者随即与市人社局取得联系。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朱女士未在自失业保险费缴费停止次月起60日内办结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享受失业金处理。所以,她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