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燕 特约记者 周辉峰)连日来,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热电项目技改工程抓紧施工,实施运行前的扫尾工作。该公司热电生产科次长封春生介绍,公司投入1.5亿元,新上了9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淘汰了2台35t/h链条炉。采用这一工艺后,炉内和炉外同时脱硫,脱硫效率可达85%以上。 同样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还有新浦化学等公司。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热电厂制造一课课长王瑞青说:“公司循环流化床采用炉内喷盖脱硫,平时加强日常管理,24小时实时投用,实现全自动化,脱硫效率达80%以上,年减排二氧化硫3000吨以上。明年公司还计划投入6900万元,进行二氧化硫脱硫装置改造及新建脱硝装置,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据了解,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累计投入5亿元进行节能减排改造,产品成本下降了8%。 “污染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是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市环保局局长吴小平介绍,近年来,该局咬定减排目标,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专项考核问责,强力推进工程减排 为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组织体系。同时,强化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以责任状的形式将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乡镇 、园区和重点企业,加强对污染减排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定期公布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在强化领导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系列政策,调动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积极性。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200万元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其中污染减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重点污染减排工程的补助和奖励,特别对于污染减排提标工程,每新增1吨化学需氧量年削减能力补助1万元。对新建农村镇级和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辅设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的乡镇,实行专项财政奖励补贴, 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每新增1吨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奖励1万元。近两年来,市环保局通过多种途径,给予减排企业奖励资金达1000万元。 针对我市工业结构状况、区域污染现状及经济发展要求,市环保局狠抓污染减排工作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污染减排工程。2007年至2012年,我市累计实施COD减排工程48个、二氧化硫减排工程33个,特别是推动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滨江污水处理总厂二期工程建成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日处理生活污水3.5万吨以上,有效削减生活污染。市黄桥污水处理厂新建2.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生活污水1.8万吨,形成了生活污染减排能力。 推广先进处污技术,挖掘企业减排潜力 为加快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在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企业的污染源特点,市环保局积极帮助企业寻求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对污染进行深度治理,努力实现零排放。 针对我市印染行业较多、污染较重的特点,市环保局举办了纺织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技术讲座,请南京纺织设计院和扬州大学的专家授课,让印染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学习先进的实用技术。江苏真斯达布业有限公司投资400多万元,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扩建,将污水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78吨。 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对氨基苯酚产品,过去一直采用铁粉还原工艺,能耗高、自动化程度低、污染物排放多。从2009年开始用了近3年时间,投入1.6亿元,将铁粉还原工艺改造为加氢还原。“改造以后明显的好处是,年减少固废近4万吨、减排废水近一半,总的污染物也大大减少。这不仅减少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改善了工人的操作环境。”公司副总经理陈小平说。 严把关口源头控制,坚决关停重污企业 为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市环保局在新改扩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苏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国家禁办的项目,坚决不批;对乡镇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坚决不批;禁止新建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发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严格控制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项目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轻的项目,积极引导向园区集中,从源头上控制高能耗、重污染项目建设。 为开展好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市环保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调查摸底、严格执法,狠抓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关停中小型化工生产企业97家,江苏华尔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广达化工有限公司等一批规模较大的化工生产企业也在关停之列,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550吨,腾出环境容量和土地容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市环保局与市各有关部门不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多次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促使各排污单位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污染治理,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
